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西外分园
关于室内空气净化(除甲醛)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西外分园位于西外塔石路,占地30亩,计划2021年秋季开园,目前室内工程已全部完成。根据需要,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西外分园室内场地空气净化(除甲醛)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西外分园室内空气净化(除甲醛)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西外分园室内场地实际情况,除甲醛方案制定与实施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
(二)采购要求:根据行业标准和要求,结合采购方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除甲醛方案及报价。经治理后的空气质量达到《GBT18883-2002空气质量标准》甲醛、笨、TVOC规定限值90%以下,含CMA国家资质机构出具体的《室内空气质量验收报告》。室内空气无明显异味,安全无毒,无二次污染,长期有效且不反弹。
(三)服务期限:7个日历天。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行业协会资质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采购项目相关内容。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五、谈判要求和评标方法
(一)谈判时间:2021年8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市内校区会议室(达州市通川区通川中路72号)
(三)谈判时需携带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除甲醛服务实施方案及报价(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评标方法:竞争性磋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联系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通川中路72号
联 系 人:谭女士 向女士
联系电话:13778346677 13678298885
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