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2016年下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川财教[2016]22号文件《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政策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川财教[2016]8号文件《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学期教育保教费减免政策中省奖补资金的通知》,我园积极贯彻落实2016年下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扶贫办有贫困档案记录)和农村户口幼儿(幼儿、父母、户主皆为农村户口),经教育局和扶贫办核实属实后可保教费全免。
2、贫困家庭幼儿可减免500元保教费。
二、第一阶段:
1、政策公开。举办宣传栏,将资助对象,资助条件、资助标准、评审程序等进行宣传,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
2、家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家长向班级老师或园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完成时间:2016年9月9日
三、第二阶段:
1、评审会议。班级、幼儿园成立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对幼儿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2、填写申请表。通知通过评审的幼儿家长在园办公室或班级老师处领取资助《申请表》据实填写资助《申请表》,提交的《申请表》要求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提交幼儿户口复印件和幼儿工行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提交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并加盖公章。
5、提供贫困佐证材料(比如:贫困证、低保证、残疾证、大病病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等)。
完成时间:2016年9月23日
四、第三阶段
名单公示。将经幼儿园评审小组初步确定的资助幼儿名单在园内宣传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五、第四阶段
1、上级审核。公示到期无异议后,将资助名单按要求送市学生教育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2、名单公示。将市学生教育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资助幼儿名单在园内宣传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资金上卡。财务人员与银行衔接,将资助费用划到资助幼儿工商银行卡上。
4、资料存档。相关政策文件,宣传、公示图片,幼儿资助《申请表》,幼儿户口、工行银行卡复印件,记账凭证等资料存档管理。
完成时间: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