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期贫困幼儿资助项目
根据国家文件政策,2016年上期贫困幼儿资助项目分为以下两种:
一、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特别资助
1、幼儿本人和户主均为农村户口
2、已在乡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符合上述两个条件需提供幼儿户口本原件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经审查符合资助政策,可保教费全免。
二、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资助
1、家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家长在5月18日之前向班级老师或园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2、评审会议。班级、幼儿园成立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对幼儿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3、通过评审的幼儿家长需提交:
1、在园办公室领取资助《申请表》,并据实填写资助《申请表》,提交的《申请表》要求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提交幼儿户口复印件和幼儿工行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3、提交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并加盖公章。4、提供贫困佐证材料(比如:贫困证、低保证、残疾证、大病病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等)。本期每个贫困幼儿提供500元的保教资助。
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