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招聘教师简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幼儿园工作规范、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生活老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责任心强,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3、幼儿教师年龄须在35岁以下, 生活教师年龄须在45岁以下;
4、参加幼儿教师招聘者需要具有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大专以上学历及有音乐、美术、舞蹈专长者优先。生活教师需要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5、若应聘人员的子女或孙子女在我园就读者不能参加应聘。
二、招聘名额
幼儿教师2名,生活教师1名。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聘。
四、报名时间
1、幼儿教师应聘者请携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于6月30日前到我园副园长办公室登记;
2、生活教师应聘者请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于6月30日前到主任办公室登记。
五、考核时间
7月1日上午8:30进行幼儿教师考核,下午14:30进行生活教师考核。
六、咨询热线
0818-2122843
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办
2015年6月16日